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兼職導覽服務人員公開徵才


徵才職稱:兼職導覽服務人員
工作地點:新北市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
錄取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
進用期間:自進用日起算。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
 (一)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教育部採計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優先進用:
具博物館相關專業導覽解說證照、工作經驗(如典藏、研究、展覽等支援)或具外國語文能力者。
辦理導覽服務與接待為主,並支援博物館、教育推廣、典藏管理、調查研究及其他行政支援與臨時交辦業務。

三、薪資標準:
 (一)兼職導覽服務人員以「時」計薪,須配合館方需求輪值排班,薪資以勞動部所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準。如具典藏管理、調查研究或有公證機構認證具外語專長者,經管理機關審查確認後,於次月起調整薪資增加每小時基本工資百分之十。
 (二)兼職導覽員經派前往博物館以外地點服務或培訓者,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則補助相關費用。
 (三)其餘規定詳參「新北市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兼職導覽服務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注意事項:
一、檢具資料: 
 (一)報名表含自傳(請以A4大小直式橫書格式繕寫,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策展規劃員使用後簽名,自傳部分請述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請簽名)。
 (二)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辦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於影本註明「僅供參加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兼職導覽服務人員徵才使用」並簽章)
 (四)各項專業、外語能力及其證明文件影本。
 (五)以上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有意者請將以上檢具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王先生收,請註明「應徵烏來泰雅民族博物館兼職導覽服務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其他事項:
 (一)聯絡人:王先生(02)2960-3456分機3989或(02)2661-8162 分機10。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覆,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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